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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抽检处罚依据什么法律

珠宝抽检处罚依据什么法律(图1)

珠宝抽检依据一系列严格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

其中,GB/T 16552《珠宝玉石 名称》明确了珠宝玉石的命名规范,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所购买珠宝的品种。

GB/T 16553《珠宝玉石 鉴定》为鉴定珠宝玉石的真伪和品质提供了科学方法。

GB 11887《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则对贵金属首饰的纯度命名作出了详细规定,保障了消费者在购买贵金属首饰时的权益。

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在抽检中也起着重要作用。

企业标准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情况制定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规范,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则是企业对消费者的承诺。

在抽检中,如果产品明示的执行标准高于国家标准,那么将依据产品明示标准进行判定;

如果产品明示标准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时,以强制性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作为产品质量判定依据。

例如,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的珠宝抽检中,依据《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珠宝玉石名称》等国家标准,对贵金属(金、铂、银)首饰、镶嵌珠宝玉石首饰、镶嵌分级钻石首饰、珠宝玉石等 4 类首饰进行检查,包括纯度、印记、标签、有害元素限量、珠宝玉石鉴定及命名等项目。

2019 年深圳市共抽查 127 家受检单位生产、销售的 350 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 28 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 8%。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有力地保障了市场上珠宝首饰产品的质量。

二、珠宝抽检的不合格判定

珠宝抽检处罚依据什么法律(图2)

(一)检验项目与不合格情况

珠宝玉石饰品的检验项目通常包括珠宝玉石名称、品质分级、标识等。

若标签未标注珠宝玉石名称、标准值与实测值不一致且无正确合格证明、名称标注以正确大类名称但缺乏具体指向性且无合格证明等情况,会判定为不合格。

贵金属饰品的检验项目有贵金属材料及纯度、质量、印记和标签等。

例如印记缺少厂家代号、标签标注错误产品名称、贵金属纯度低于标准规定等情况均为不合格。

钻石产品则依据《钻石分级》标准,对颜色等级、净度等级进行检验,若标准值低于实测值会判定为不合格。

对于贵金属镶嵌珠宝玉石首饰和镶嵌钻石首饰,需结合多个项目进行判定,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整体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的公示与处理

不合格产品通常会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

公示的意义在于让消费者了解市场上珠宝产品的质量情况,提高消费者的警惕性,同时也对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起到监督和警示作用。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一系列处理措施。

首先,责令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及销售行为,并对违法生产及销售的相关产品予以扣押并依法处理。

其次,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若存在违法所得,则需全额没收。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将吊销营业执照。

如涉及到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抽检不合格的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类产品,已移送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并要求公示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知假售假的处罚法律依据

珠宝抽检处罚依据什么法律(图3)

(一)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明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处罚依据

  1.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额度为一万元到二十万元之间。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例如,腾冲誉婉珠宝有限公司因在直播中虚构场景、编造虚假说辞进行宣传销售,被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罚款 3 万元。周大生销售代理虚标金饰重量,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46 万元。冰城华美金店售假 “香奈儿” 首饰被罚 1 万元。国色珠宝 (深圳) 有限公司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被罚款 11172 元。这些案例都体现了执法部门对珠宝行业知假售假行为的严肃处理,依据的正是上述一系列法律规定。